2018年9月5日 星期三

會議心得-1070905召開身心障礙庇護員工轉銜機制諮詢會議(U)

日期:107/09/05
課程/會議名稱:召開身心障礙庇護員工轉銜機制諮詢會議
主辦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心得(300字內):

一、原擬定提案建議執行方向討論

1.兩年一次能力評估

主席以為兩年一評已經是庇護工場積極落實的政策,且認為應由庇護就服以外的第三方提供客觀評估,炳良主任回應具目前所知皆為庇護就服執行,且執行並非兩年一次評估的項目,而是產能核薪評估,主席認為產能評估與能力評估非等號。

這個討論當然是無解,但讓我覺得兩年前頒佈這項兩年一次能力評估的機制時為何沒有想要明確的定義清楚或者有更多的執行方式依循。中心在105年第一次聯繫會議中就針對此機制進行討論,但也未明確有個定調,只是闡述精神期望庇護工場並非只是保護性的職場,而是有     轉銜機會的流動性職場,因此產能核薪與兩年一評應可融合一起討論,至我們會議的決議就是--〝各轄區單位可因地制宜,依需求狀況不同而有不同的執行方式〞。回顧這樣的討論獲得的決議真的很可怕,因為等同沒有結果,對庇護工場而言還是不知道如何落實兩年一 次能力評估的這件事,縣市政府及資源中心的角色也不清楚如何協助,因此經過兩年了這個機制是否應該再被正視或者就隱藏在產能核薪背後。另一個隱憂當然是產能核薪對多數小單位來說應該都只是個例行行事,真正的評估到底在哪裡?

另外,實務上就是庇護就服忙遞補產能都沒時間了,實在無暇顧及太多的行政作業,加上縣市政府本身也未落實督核角色,因此演變到現在就是各庇護工場自由心政的狀態了。



2.職評提供2-3次協助退場評估:

這一點三位委員就不是很認同這樣的執行方式,第一,庇護工場未必完備良好的評估向度,因此職評員未必施的上力;第二,職評員的介入必須透過職業重見窗口連結,因此職評員光是協助一名個案的退場評估可能就需要職管重新開結案,擔心流程上過於繁複。另外惠芳老師特別提到庇護工場應被視為一間企業的概念,員工去留理應老闆可以決定,但變成職評員決定的這個邏輯似乎不妥。

另外我自己想到的議題是,如果退場評估也開放給職評員以後,那很可能多數職評案量就集中在庇護工場入場/退場,那職評員會否限縮自己的專業成長,因為現實上部份縣市已經不認同職評可以滿足深度評量轉介目的,有些縣市是職評員擺明只接入場評量,上述的現況都不利職評發展。

除了考量由誰來進行這項退場評估之外,更重要的應該是退場的機制建立,目前中心辦理庇護相關訪視會議都是由委員提供其他縣市的經驗做參考,對庇護單位而言她們也曾提過訂下來就一定會被採信嗎,我猜他們的疑惑是這個訂定不是由公部門提供時,他們會擔心被個案或家屬挑戰

二、庇護向下轉銜現況議題討論

1.庇護工場面臨員工老化退休議題

委員提出現況會面臨員工老化議題,因此期待庇護工場要有延緩老化或健康促進等概念,大家也提出就服員其實可能沒有接受過這樣的訓練,因此要協助庇護員工也有難題,因此主席表示預計方向是鬆動現有庇護性就業計畫的編列,擬增加聘用社工員一職,但我覺得可能這個名額必須被框定〝必請〞,否則庇護工場可能聘行銷人員、技輔員等等,就失去原先期待社工員的美意了。

我認為許多庇護工場的確面對的是身心障礙者老化導致產能退步或者已戒退休年齡的議題,但這群人合適的轉銜資源為何應該是需要先被釐清的部份,再則就是這些資源在縣市存在的數量是否足夠。我覺得這部份很需要先定義兩個部份,幾歲是庇護員工老化/退休的高峰期,至少庇護單位可以先有概念以及預備;第二則是每個轄區有多少將屆的庇護員工,盤點之後才會知道現有資源的供需情形,否則我們一昧地先說資源不足,卻無法說清楚有多麼不足,即便需要促成更多資源的設立也是需要先有需求的盤點。

另一方面我想到的是,不同性質的庇護工場面對員工老化會有不同的影響,例如台中向日葵清潔隊來說46歲以上的有6位,清潔是屬於勞動力性質的產業,勢必會有明顯的產能影響,可能的職務調整或許也有限,因為面對的是承接一般職場的清潔任務,去年訪談向日葵的主任,她也提到這群老化的員工最終機構可能協助的就是小作所或者日間照顧。

2.缺乏社政、衛政醫療單位等的資源盤點以及不清楚服務流程
3.沒有明確的向下轉銜定義/步驟/流程可參考

有與會者提出現有的庇護性就業服務流程圖,最終都是回到職業重建窗口進行評估,因此是否代表庇護工場決定向下轉銜時就要連結職管員共同召開轉銜會議,但實務上卻面臨連結職管時被職管告知這是庇護工場要處理的事情,相關社政衛政資源也是庇護工場要連結的部份,這樣跟流程圖的概念就有所衝突,應該要再釐清。

4.機構本身成立庇護工場的理念就不認同向下轉銜(傾向安置型)


綜合整體的會議心得,我覺得比較不是討論原先擬定策略的適切性,而是停在蒐集向下轉銜的現況而已,因為提案者與勞發署的長官並未清楚了解庇護工場執行向下轉銜的議題為何,因此提出的策略也無法呼應議題。



撰寫者:黃湘羚

2 則留言:

  1. 兩年一評的制度淪落至此真的也是唏噓感嘆。
    總感覺在向下轉銜好像考慮的比較多,還提出由第三方職評員把關的建議,但我覺得可能會弄爛職評這業務,不太妙。
    反而我覺得庇護員工老化退休的議題更值得長遠去關注發展,目前看起來好像也沒什麼結論....好像就只能去小作所,所以是否意味著這方面的資源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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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覺得有一個觀察是:政策制訂者對於政策落實的細節其實是很陌生的,而且有越來越陌生的趨勢。在這個前提下,要去調整或修正許多政府的規定,是一件很可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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