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1日 星期五

參訓心得-1060811服務紀錄撰寫之專業倫理與倫理兩難(B)

日期
1060811
課程/會議名稱
服務紀錄撰寫之專業倫理與倫理兩難(講師:楊瑞玲)
主辦單位
桃竹苗區職重資源中心
心得(300字內)
課程內容可分為以下子題:
1.      專業倫理的通則。
2.      職重專業倫理守則(節錄)。
3.      個案紀錄的通則與功能。
4.      以某位就服紀錄為例(節錄數則)說明相關倫理議題。


講師主要經驗多在社政領域,因此這堂課比較像是從社工觀點來探討職重的倫理原則,但從講師舉的幾個例子倒也能點出職重服務常見的盲點,如:
1.「增進當事人參與決定」之於「案主自決」:專業人員事先是否確實告知並確保(是否以盡力告知或溝通)當事人是在了解不同選擇後果的基礎下,再讓當事人充分討論並做出決定。
2.「誠信原則」:專業人員在安排試做前是否預先告知當事人當天會發生的事,例如進行工作態度的觀察評估等。
3.「尊重同僚且彼此支持合作」:在職評說明會或三方會談現場,專業人員針對意見不一致或見解不一時提出溝通或詢問之目的仍是為了當事人的福祉(前提是發言的立場與態度仍是尊重彼此專業的),不應顧慮場面和諧或人情而保持沈默。
4.「當事人的想望」:認為不論實際與否,顧及推動職涯發展的動力,仍應將其想望納入考量或紀錄中;另外亦舉一例(為了讓當事人「建立現實感」而刻意任由其面試或媒合失敗)探討是否有違倫理原則。
5.「督導確保受督者提供適當的服務予當事人,不會對當事人造成傷害」:個案登記後職管員為了評估其主動性/就業動機而被動等待個案再次來電或求助(但職管員遲未開案),此時督導應特別留意職管員先前是否已明確告知對方職管端有此開案原則。

講師所舉案例都很貼近職重常見的情形,但因時間因素(僅3小時)而未能深入討論較為可惜,另外分配給服務紀錄/表單的時間比重較少,聽起來倫理原則是倫理原則、服務紀錄撰寫是服務紀錄撰寫;我認為若要強化二者的關連,案例可能要全部從0C裡面擷取並實際秀出來,學員比較容易進一步省思並檢討自己的服務紀錄是否也有類似的議題。

撇除倫理課程之外,講師似乎常擔任評鑑委員,因此也很適合第一線單位邀請作為顧問,協助單位從評鑑委員的觀點來檢視其服務紀錄撰寫與呈現品質並提供改善建議。
撰寫者
曾中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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