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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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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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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會議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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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講師:王育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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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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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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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300字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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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講師已舉很多參與權利運動的經驗及案例說明,但這堂課實在不好教:跟國內法規相比,國際公約距離第一線工作者更是遙遠,很多政策或修法的歷史脈絡也難以引起每個學員的興趣。
職重人員可否將公約的重要精神(平等與不歧視、意識喚醒、可及性、融合、自我選擇)融入實務、或意識到自身也具有倡議的角色責任,確實跟國內民主深化的程度有關,也跟組織文化/理念有關。CRPD的簽署其實跟服貿差不多,都是政府簽了民眾才知道,甚至各部會才知道。從這點來看,最迫切需要「意識喚醒」的根本就是各主管機關的政務官和公務員。
這堂課很適合作為所上課程的延伸,可建議所上邀請專題演講;但除非被規定,否則同樣內容/上課形式恐怕不適合中心進階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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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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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中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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