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8日 星期一

會議心得-1060508職重人員繼續教育制度審查說明會(K)

日期
106.05.08  ()
課程/會議名稱
職業重建專業人員繼續教育審查制度說明會
主辦單位
職業重建協會主辦/勞動力發展署列席
心得(300字內)
(1)   會議內容
會議討論內容與去年繼續教育審查制度說明會形式差不多,職重協會終於在這次會議中有較正式、詳盡的說明(僅一個專業資格、二個資格、三個資格者的時數計算方式、以及104年以後,在不同時間點取得資格的時數計算方式) ,但資料呈現方式其實很雜亂不過我們中心早在104年就已經向轄區說明過的專業人員的繼續教育時數互抵的方式 (協會整整晚了中心兩年阿…),所以只是再確認協會與中心對時數計算方式的一致性。

另外這次提供審查失敗的5個案例的(中心貢獻了2…),希望未來課綱撰寫原則要清楚說明當天老師的課程內容/進行方式(課程中學員能學到什麼?授課課程內容是?老師打算怎麼教?小組討論、工作坊、演練等等),而不是介紹這堂課的開課目的,其他單位主要課綱內容與課程標題不符、使用了格式錯誤、或是開課內容與專業人員初階訓練課程內容相似等等。

當天與會人員大部分提出的疑問,包含:未修滿繼續教育學分的後果及彌補方式?留職停薪2年再復職、或是離職超過3年以上再復職的專業人員,其繼續教育起始年資應如何算起?」、「專業人員實在過於忙碌無法上課,導致不能取得時數等抱怨言論?」、「能否在系統上有警示機制?=>這部分系統已有建置此功能」,于倩的回應還是採一貫的硬派作風,認為專業人員有義務去完成時數的要求,再者確保服務品質,單位也有責任監督所屬人員完成繼續教育時數,所以勞動部並無法接受以太忙為由,希望專業人員可以盡可能地去上課。

留職停薪超過兩年者的年資計算從復職日開始繼續累算起,但于倩也特別提到留職停薪過久或是離開職重一段時間的人員,其專業知識與能力是否跟得上職重領域的轉變這些疑問于倩認為,如果用人單位敢聘用離開職重領域這麼久的專業人員,那他也無話可說只不過在正式聘用前,該員距離資格到期時間只剩下半年,時數差30小時,還是要請該員盡力在聘用前滿足時數。

若無法取得90小時時數者,最嚴重的狀況就是不能領取補助款(至於到底能不能聘用、要不要解聘這些機構跟專業人員的事,勞動部也管不了這麼多)…等到完成資格再認的程序後才能夠拿補助計畫的錢。

(2)   後續規劃
協會表示8/18號將在台北舉辦繼續教育審查制度座談會,會中將邀請專業人員部分採更開放的方式提供交流討論。我自己比較希望下次的討論能夠針對繼續教育課程架構、各類資格的辦課內容、全國繼續教育課程辦理現況等進行討論,這個討論下來很可能資源中心辦理繼續時數的要求會增加?

我猜想下一次的與會人員應該還是最關心怎麼樣能夠保住所有的專業資格、然後有沒有可能可以降低繼續時數等等…(行政者期待專業人員能夠自我精進,專業人員只求減少繼續教育的負擔兩難阿)
撰寫者
陳冠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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